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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我国拟出台新规,明确权益范围及保障水平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5-10-19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中国官方机构七月三十一日发布消息 标题为维护年长工作人群利益 准备实施新措施

新华社记者姜琳

七月三十一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公布了《关于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的临时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的版本)》,首次界定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的范畴和保障程度,同时也为他们的权益维护确立了法律基础。

超龄劳动者,即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范围谈到,过去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存在法律适用难题,现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难以直接套用,导致维权时面临依据不清、途径不畅、机制不顺等多重障碍。

依照过渡性条款,雇主须与年满退休年龄者签署正式劳动关系文书,清楚注明具体职责、工作场所、作息时段、契约时长、休憩假期、薪酬待遇、养老保障等细节,雇主通常不令年满退休年龄者延长时间工作,亦不可安排他们从事有职业风险等损害其身体精神健康的任务或高风险工作。

超龄劳动者参保难问题,暂行办法明确指出,企业须依法帮他们加入工伤保障,并承担相关费用。个人无需支付工伤费用。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规定_中国法律劳动法_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

将年满退休年龄的人员归入工伤保险的保障范畴,确保了他们发生工作意外时能够依法得到经济补偿,这是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劳动人事争议研究室主任黄昆的见解。

老年群体重新参与工作,养老金发放是否会中断?依据过渡性办法,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障金、职工医保退休金的超龄者,若继续上班,其享有的养老、医保福利不会受到影响。

现行办法针对年长人员领取养老、医疗福利的多种状况进行了周全考虑,为防止影响其工作机会,对于未达基本养老或基本医疗最少缴费标准的人员,允许他们自行选择持续支付相关社保费用,或者与雇主商议由雇主代为参保缴费,黄昆表示。

面对雇主恶意拖欠报酬、非法扣减劳动所得、拒绝承担社会保险义务等情况时该如何寻求法律救济?

现行条例一方面把年长工作者的基本权利归入劳动安全监督、生产安全及职业病防控的监管体系;另一方面把年长工作者基本权利的纠纷归入劳动纠纷调解与仲裁的范畴,给予年长工作者更加便利迅速的权利维护途径。

这项政策完整囊括了年长工作者的根本利益及各项合法权利的保护,建立了司法机构、准司法组织、政府单位、职工团体等多方协作的制度,有助于凝聚各方力量,确保年长工作者的基本权益得到切实执行。范围表示,这是贯彻国家应对老龄化社会方针的必要步骤,将使仍有工作意愿和能力的老年群体,可以更放心、更舒适地展现个人劳动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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