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内,对于修订劳动合同法的呼声持续高涨,那么这项工作是否已经被纳入了工作计划?目前的进展情况又是如何呢?
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负责人郭林茂在接受澎湃新闻等媒体的采访时指出,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否加重了企业负担的问题,不能仅从表面来解读;同时,关于该法规定是否使得用工变得不够灵活,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此持有不同的观点。由于问题尚未得到明确,各方利益尚未得到妥善协调,因此目前修改劳动合同法的条件尚不成熟,时机亦未到。
自2008年1月1日起,《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并在2012年12月经历了修订。近期,关于修订该法的呼声日益高涨。例如,财政部前部长楼继伟在2016年2月的中国经济50人论坛上提到,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在保护企业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这一不足在用工管理等多个方面均有体现,从而影响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
2017年11月4日,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发布的报告透露,对劳动合同法的修订工作有望被纳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议程。
郭林茂表示,国务院相关部门主导对劳动合同法的修订工作,他们持续付出努力,目前修订工作仍在深入探讨之中。
郭林茂指出,至今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其核心在于涉及两大关键议题。首先,需探讨修订劳动合同法是否使得企业承受了过大的负担。

郭林茂指出,目前的研究表明,企业所承受的沉重负担并非仅由用工问题引发,而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他认为,简单地将企业负担过重归咎于劳动用工问题是不够全面和深入的。
童卫东副主任在法工委国家法室进一步阐述,劳动成本上升的成因极为繁杂。首先,自2010年起,我国16至59岁劳动人口逐年减少,年降幅超过三百万,老龄化现象日益凸显,劳动力供需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再者,劳动力成本的增长与房价以及其他生活成本的上升密切相关。
在修订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关注到第二个关键点,即劳动用工的灵活性。部分部门和单位担忧,现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限制了企业的用工灵活性。
郭林茂指出,若未适度扩大用人单位的权限,则用工机制将缺乏灵活性;而一旦解雇员工变得容易,便被视为灵活。这种看法过于狭隘。他表示,目前相关部门与工会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存在分歧,法工委正与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单位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郭林茂指出,关于劳动合同法的修订事宜,法工委目前正持续深入探讨。只有当这两个核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该法的修订工作才有望被纳入常委会的审议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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