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于4月20日传出消息,近日,大连一位准妈妈王女士,在试用期阶段怀孕,随后被公司辞退,此消息引发网友热烈讨论,据中国之声进行报道,针对此事,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的贾丹丹表示,公司的这般做法是违法的,还建议王女士前往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图自Pexels
按照媒体所报道的情况来看,王女士于今年2月应聘进入了大连的一家公司,其试用期设定为三个月;按着预期,倘若一切正常接下来的下个月她便能够转正了。然而,就在上周的时候,王女士察觉到自身已经怀孕,随后她主动向公司领导通报了自己怀孕的这个消息,内心期望能够展开一次坦诚的交流沟通;可是,谁能想到,公司在获知该实际情况居然直接把她辞退了,而且仅比正常多给了她两天上班薪资、总共200多元钱当作补偿。
此外,王女士表示,公司处在试用期阶段时,没给她缴纳五险一金,并且没跟她签订任何合同,涵盖试用期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也存在个别网友,甚至提出质疑,质疑王女士借着怀孕的身份,去谋取公司的好处。针对此情况,,王女士心感委屈,发声表示要是她打算骗取好处 ,那么实际上她也能够选择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再告知公司自己已经怀孕了。
贾丹丹,乃是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的工作人员,她表示,王女士处于试用期之时,其所在的单位,并未同王女士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没有给王女士缴纳社会保险,这种情况,本身就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在王女士告知单位自己怀孕之后,单位又无缘无故地将其辞退,这更是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这些违法的情形,我们建议王女士立刻前往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去进行投诉举报,借助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之中的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受理这个投诉举报的案件,开通那种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并且快速结案,及时地去查处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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